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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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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股室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报告,股室负责人因公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领导或办公室报告,并委托本股室其他人员代班处理日常事务。局领导外出必须向办公室通报去向。 三、有下列特殊情况,不记迟到、早退 1、需接送7岁以下小孩入园、入学人员,可允许上班推迟和下班提前各15分钟。 2、哺乳期内需给婴儿哺乳的人员,允许上下午上班时间各抽空半小时。 四、考勤处罚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岗位津贴4元、责任制1分,以此类推,直到扣完为止。 2、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岗位津贴。旷工2天,加扣年终奖的50%;旷工3天(含3天)以上,除扣发岗位津贴外,年终奖还要全部扣除,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3、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x人发[199x]x号文件规定,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十五天以上,当年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在年度考核结束后3个月内作出降职决定,无职可降的予以降薪。此外,当事人不得享受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金;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按规定报批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4、凡在考勤登记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扣发当事人当月岗位津贴,还要加扣年终奖金的10%,以此类推,并取消当事人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文书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文书处理工作,提高财政文书工作效率,促进财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工作原则 文书处理工作坚持“统一管理、迅速及时、准确无误、清楚简化、安全保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 第二条工作规范 文书处理主要包括起草和审签,收发和传阅,打印和分发,归档和立卷四项主要工作。 第三条起草审签 (一)发文权限 1、局机关各股室均没有发文权。需转发上级部门的文件,部署全县财政工作和向上级请示、报告工作时,使用《xx县财政局文件》文头。 2、发会议通知,部署一般日常工作,表彰评比,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与平行单位、不相隶属单位商洽工作时,一律发便函,使用《xx县财政局》便函头。 4、县xx局、县xx局可以对外或对内对口发文。 (二)文件起草 草拟、审签、批示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用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笔。起草公文一律用统一规格的方格稿纸,不得使用信笺纸起草。 (三)审核程序 1、主办股室经办人拟稿后交股室负责人审签。 2、需会签的应先送有关股室会签;规范性文件须送法规股会签。 3、已经股室负责人审签和会签完毕的文件,由办公室进行审签,局办不审签未经股室负责人审签的公文稿。未经办公室审签的文件,一律不予编号、打印、盖章和发送。 4、经办公室审签后的公文文稿,由办公室分送局领导审签、签发。局领导不签发未经局办公室审签的公文文稿。 5、由外单位主办的联合发文文件要求会签时,应由局办公室先交相关股室单位进行初审;股室单位初审后交回局办,由局办交分管局领导签发。 6、以财政局名义或局领导名义起草的各种新闻稿件、宣传稿件对外公布使用时,必须由局办公室或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才能对外使用。 (四)签发权限 1、县财政局发文时,属于重大问题由局长审定签发;属于已明确原则或职权范围的事项,按照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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