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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公司反不正当交易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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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总结经验教训,端正经营思想,规范经营行为,做到严格自律。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部位,强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六)评估验收环节:各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2006年12月20日之前,要向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办公室报告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并配合做好评估验收工作。2007年1月5日前,公司要向监管部门报告自查自纪工作开展情况,并配合做好评估验收工作。 五、督促检查工作: 公司把监督检查贯穿于本次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公司反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将采取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同时,大力配合监管部门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反不正当竞争和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公司各部门既要抓好工作落实,又要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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