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范文大全 | 市场营销 | 文案下载 | 猎讯范文 | 猎讯军情 | 网站地图 | 我要留言 | | |
|
||||
| 煤矿关于“三违”治理的实施意见 | ||||
|
(六)对“三违”处罚一视同仁,丝毫不能动摇。 对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不管其职务高低,与工人的违章作业同等对待,不得姑息迁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其说情或降低处罚标准。对各类“三违”人员的停班学习必须坚决执行,不得含糊,发现一个,停班学习一个,发现一百个,停班学习一百个,宁可不生产,不能不坚决,凡停班学习人员,在没有接到安监部上班的通知,任何人不得安排其工作。矿设立“三违”举报电话,安监处长:某某某某某,安监部长:某某某某某,安监部值班室:某某某某某,鼓励职工群众举报干部的违章指挥行为,经查实后,矿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七)认真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政工部和电讯中心要开辟专题和专栏报道“三违”治理的正反典型,对领导干部的违章指挥进行曝光,对安监部追查分析的违章行为进行现场报道,各单位要利用一切宣传阵地宣传《实施意见》的内容,利用一切会议一个不漏的向职工贯彻《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同时,各单位要制定治理“三违”的具体措施,并上报“三违”治理活动办公室。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