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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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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办公楼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市公路局办公楼管理,确保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和内部治安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管理范围:市局办公楼十二楼、十三楼、十四楼、十五楼。 二、管理事项: (一)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开启关闭安全通道门(加班人员应自行联系开门及关好门)。 (二)爱护公共财物,妥善保管个人管理的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具体见“物管规定”),对损坏公物的行为予以劝阻并报告有关部门。 (三)节约用电,节约用水。 (四)、保持办公场所文明、卫生、整洁。 (五)加强内部治安管理,建立安全保卫值班制度(食堂和招待所管理另行文)。 三、管理分工: (一)实行科室轮流值班制(每周一轮换,双休日由安保人员昼夜值勤)。主要职责: 1、值班科室负责人是本楼层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其科室成员负有共同责任。 2、值班科室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钥匙,确定专门人员进行值班,并做好工作交接纪录。不得脱岗或擅自离岗,确有急事时,应事先报告,并委托其它同志代行职责。 3、当班人员主要工作: (1)认真负责正常上班作息时间的巡查并锁好本层楼办公室前后安全通道门、办公室前、后门,关闭好门窗、照明灯及电热开水器,各层洗手间外两层通道门日常原则上关闭,钥匙落实专人保管。 (2)对确需加班等原因滞后离开办公室的同志,应明确锁门责任并做好交接工作。 (3)积极配合市局值班巡查人员,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人员,应及时盘查或采取措施,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或向值班督查(治安巡查)人员反映,并做好记录。发生突发性事件,立即拉响12楼电铃,并根据案情需要向110台或119台报警。 (4)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水电管理及值班人员、安保工作职责另行制订。 四、督查制度: 为确保办公楼管理规定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市局除成立由局领导及有关部门参加的管理小组外,日常督查主要由值班巡查小组、治安巡查小组负责,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终市局机关先进科室评比的一项内容。 1、值班巡查小组(轮流交接): 张XX 陈XX 刘XX。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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