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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免收200多名特困失地农民子女学杂费、住宿费和搭伙费等费用。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扶持机制,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在3年试创业期内,可享受工商登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特殊的优惠;根据企业的用工信息和用人要求,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失地农民参加专业技能培训的每人由区级补助450元。累计培训失地农民1331人,帮助800人实现就业。三是发展村组集体经济,维护好失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在市政设施和工业项目建设征占土地过程中,按照每个村不少于30亩、每个组不少于5亩的标准为村组集体留地450多亩,支持集体经济发展
失地农民问题是伴随城市化和工业化产生的一个社会共性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空间的不断拓展,失地农民问题将越来越突出。今年以来天津路、重庆路、浙江路等重点项目陆续动工建设,使我区的失地农民进一步增多,解决失地农民问题面临的压力不断加大。我们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建立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长效保障机制,切实把失地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一是建立健全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符合转为城市居民条件的失地农民,按照农民自愿的原则将其转为居民,纳入城市低保保障范围。对不符合转为城市居民条件的失地农民,按照“政府能承受、群众能接受”的原则,以特困农民定期定量救助制度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二是不断完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机制。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取消失地农民就业歧视政策,使失地农民与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就业优惠政策。建立工业项目征地与安置失地农民挂钩的制度,企业每征用一亩土地须安置一名失地农民,保障失地群众就业。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优先录用失地农民,促进农民工就业。三是逐步探索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根据失地农民的需求和承受能力,按分类分层保障的原则,扩大社会保险对失地农民的覆盖面,推进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使失地农民享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社会保险。按照“政府补贴一部分、集体承担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的缴费模式,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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