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是无矛盾的思维,和是指不同事物之和,“和而不同”,即多样性的平衡。只有多样性的平衡才能“和实生物”。这种多样性平衡的现实意义在于,改革的深化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不同的人和群体在享受改革成果方面必然有所不同,不同利益的矛盾是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怎样对待和处理这些矛盾?是用对立、斗争的方式来处理,还是用平衡和协调的办法来处理?和谐思维要求建立博弈平衡的机制,从而能够协调各种利益,使大多数人能够分享改革的成果,达到化解矛盾,政通人和的目的。所以,和谐首先即意味着博弈的平衡和公正。
和谐思维又要求把目标的完满性变为过程的持续性。在以往的理论中,和谐都被理解为理想的终极状态,大同社会或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成为同现实无关的、可望不可及的事情。而对当前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以及与此相伴随的和谐思维方式却不能这样理解,它不仅意味着我们要达到的目标,更是我们达到目标的方式和过程,它要求确立这样的理论视角:以协调、平衡的方式来推进社会的发展。这就不同于西方文化的征服、占有、对立、斗争的思维,而是更多地体现着中国文化的整体性、平衡性的思考方式。而这种思考方式在改革进入矛盾多发期和凸显期的今天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化解矛盾,减轻技术理性带来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对立冲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公平的协调发展。
总之,辩证思维不仅意味着对立和斗争,和谐与平衡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只有对辩证法理论进行不断的创新,赋予它以时代发展的新内容,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