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大全 | 市场营销 | 文案下载 | 猎讯范文 | 猎讯军情 | 网站地图 | 我要留言 | 
▌ 写作范文大全 >> 范文大全 >> 免费论文 >> 法律法学论文 >> 正文     欢迎访问本站,为了尽快获得您所需要的内容,本站友情提醒,请使用站内搜索。  [成年人  2006年6月16日]            欢迎访问本站,为了尽快获得您所需要的内容,本站友情提醒,请使用站内搜索。  [成年人  2006年6月16日]        
论合伙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           ★★★ 【字体:
论合伙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

  合伙企业的民事权利能力,还可以从民事权利能力本身的法律逻辑意义推论出来。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具备这一资格才能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反过来说,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一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既然《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作为权利义务的独立承受人,可以说合伙企业应该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这是合伙企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律依据之二———从民事权利能力本身的法律逻辑意义推论出合伙企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上述两项依据都是以合伙企业享有权利义务作为表现形式的。因此,就需要在法律中找到合伙企业独立享有哪些民事权利、承担哪些民事义务,能否象其他民事主体如自然人、法人一样,平等地享有这些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一)合伙企业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并承担应有的民事义务

  合伙企业享有哪些民事权利,在《合伙企业法》中没有专门列举出来。不过,从《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的有关条文来分析,它享有如下权利:

  财产权。包括财产所有权、他物权、债权等。《合伙企业法》第七条规定:“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财产和合伙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十九条确认了合伙企业的财产权,即“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人身权。合伙企业的人身权主要是指合伙企业的名称权(字号权)、商业信誉权等。《民法通则》第三十三条规定,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该字号或名称依法经核准登记,即享有名称权。第九十九条规定,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合伙企业的商业信誉也是合伙企业的一项重要人身权,它不仅仅体现了合伙企业本身的信誉,更是合伙人个人信誉的集中体现和延伸。

  知识产权。合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享有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民法通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知识产权出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合伙企业可以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享有知识产权。

  合伙企业承担的义务有两类。一类是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义务。合伙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遵守这些法定义务。这类法定义务包括宪法上的义务、刑法上的义务、民法上的义务、劳动法上的义务等等。这类义务往往具有强制性,不以合伙企业的意志为转移。另一类义务是约定义务,即合伙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约定的义务(如合同义务)。

  (二)合伙企业的权利义务具有独立性

  上述权利义务,都是合伙企业以自己名义对外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既然如此,我们可以认为合伙企业是独立地享有权利、独立地承担义务,其权利义务独立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1)合伙企业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民事活动,为合伙企业谋取利益。

  (2)合伙企业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可以独立享有诉讼法上的权利、承担诉讼法上的义务[9]。一般认为,诉讼法上的主体资格是实体法上主体资格的自然延伸,是法律为保障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得以实现而设置的必要法律手段。因此,合伙企业作为诉讼法上的主体是合伙企业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自然延伸。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合伙企业不仅独立地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承担应有的民事义务,而且享有民事权利及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要求及对权利的保护方法与其他民事主体如自然人、法人一样没有区别。因此,作为市场主体的一种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的民事主体地位依法得到了确认,从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三合伙企业法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

  合伙企业法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是合伙企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合理延伸及实现方式。

  一般法理认为,权利能力是成为法律主体的充分必要条件,只要具备权利能力,就有资格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也就是说具备权利能力就可以作为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若法律主体想以自己的行为去行使权利义务,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则还须具备行为能力,具备行为能力方具备责任能力,具备责任能力才能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具备责任能力,对自己的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权利能力的合理延伸。否则,法律主体就无法亲自为自已谋取利益或履行义务;另一方面,法律也可以凭借独立法律责任来约束或制约法律主体的行为。依此原理,我认为合伙企业法律责任的相对独立性是合伙企业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合理延伸。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2008年X企业员工健康教育工作总结
    企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经验交流
    完善现代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探讨
    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示范企业申请书
    X镇企业服务中心2008年工作总结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企业党委副书记述职报告
    企业年终工作总结
    关于清理重点行业项目筹建企业工作的…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典型汇报材料

    Copyright 2003 - 2006 写作范文大全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用1024×768以上的分辨率浏览本站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上,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湘ICP备06009752号  站长: 广告联系QQ:34468494 4629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