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范文大全 | 市场营销 | 文案下载 | 猎讯范文 | 猎讯军情 | 网站地图 | 我要留言 | 
▌ 写作范文大全 >> 范文大全 >> 免费论文 >> 法律法学论文 >> 正文     欢迎访问本站,为了尽快获得您所需要的内容,本站友情提醒,请使用站内搜索。  [成年人  2006年6月16日]            欢迎访问本站,为了尽快获得您所需要的内容,本站友情提醒,请使用站内搜索。  [成年人  2006年6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十大问题探析及立法建议         ★★★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十大问题探析及立法建议

问题九: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是市场化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对此作出了规定。但是,其中规定的限制事项不具有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如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任职”。何为任职?是指管理方面的职务还是一般性的工作。如果对于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简单作出再就业之“单位”的限制,无异于限制了这些人就业的权利。他们在一定时间(按照草案之规定是两年),几乎是处于失业状态。劳动合同法应当是促进就业的法而不应当是促进失业的法,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竞业禁止主要是针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进而是对原用人单位权利的保护,所以,如果只是简单地限制掌握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再就业的“单位”是没有多少实际意义的。限制的关键应当是禁止“泄露商业”秘密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

  再者,草案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为两年,那么两年后劳动者就可以以其所掌握的商业技术秘密而展开竞争了呢?如果是这样,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事项之意义便微乎其微。根本的问题还在于商业秘密本身需要保守的期限,这个期限不是法律上可以明确规定的,因为每个商业秘密都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就决定了其需要保密的期限不尽相同。

  此规定的法律责任也不具有现实性。草案规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其数额不得少于劳动者在该单位年工资收入。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三倍。”这样的规定显然是责任不对等的,有失公平。另外,凡有竞业能力者多收入较高,而当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时,实际上是没有支付能力的即事实上劳动者无力承担这样法定的经济责任。

  这种矛盾且不合实际的规定,无疑将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竞业禁止的问题更主要的是用人单位管理中的问题,法律的作用实际上是有限的。

  建议:对竞业禁止之规定重点放在泄漏商业秘密的责任方面,而不是再就业的单位方面;比照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重责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用人单位,泄漏商业秘密的劳动者承担其力所能及的经济责任。

  问题十: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撤销

  《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撤销的事项。撤销劳动合同的实质性的要件,草案规定了两项:“对存在重大误解的劳动合同或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权申请撤销之。

  这里之显失公平实际上就是第十八条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即“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而所谓“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与无效劳动合同标准的第一项“用人单位以欺诈、威胁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两者大有类似之嫌,然而“对存在重大误解的劳动合同”则在第十条“内容理解不一致”中是有规定的了。如此相同或类似或近似的规定,必然使当事人无所适从而造成更多的混乱,甚至是司法上的混乱。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撤销的意义究竟有多大,这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在征求意见的讨论阶段,也有学者提出增加劳动合同撤销的建言。持这种观点的人更多的是从合同的一般法律理论而言的。劳动法律关系毕竟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其特殊性决定了在劳动立法中不能完全套用一般的法理。现在看来,仅就《劳动合同法草案》而言,劳动合同的无效与撤销并没有很好地区分开来,尤其是撤销的意义并没有体现出来。

  建议:劳动合同撤销问题尚需要认真研究,如果不能取得公认的研究成果,建议本法不作专门规定。

  结束语:慎重立法

  劳动合同法将对我国的劳动关系产生极大影响,其立法意义之重大不言而喻。就目前的劳动法律及劳动合同理论研究的成果来看,尚不能充分支撑劳动合同立法。从既成的《劳动合同法草案》而言,几乎问题比比皆是。或概念不准、或逻辑不通、或行文失范。建议广泛征求意见,认真予以研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树立公正的法律责任意识,制定出高质量的劳动合同法,实现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终极目的。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

  2.张攀顺《制定劳动合同法必须解放思想》《工人日报》2005.10.10

  3.周祈军《劳动合同法应减少政策干预》《工人日报》2005.10.10

  4.张喜亮《劳动合同法应合理规定合同期限》《工人日报》2005.10.10

  5.中挪工会合作项目《挪威工会工作》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2.

  6.关怀主编《劳动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7.张喜亮著《劳动法律实务》北京:工商出版社,1997

上一页  [1] [2] [3]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9年述职述廉报告
    2008年述职述廉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
    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制度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工作总结及…
    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制度
    劳动保障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
    区劳动保障局岗位目标责任制履职总结
    工厂劳动实习报告
    街道劳动监察科科长竞争上岗演讲稿
    在油田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会…

    Copyright 2003 - 2006 写作范文大全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建议您用1024×768以上的分辨率浏览本站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上,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湘ICP备06009752号  站长: 广告联系QQ:34468494 4629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