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范文大全 | 市场营销 | 文案下载 | 猎讯范文 | 猎讯军情 | 网站地图 | 我要留言 | | |
|
||||
| 中国债券指数编制研究大纲 | ||||
|
2.指数债券的复查和调整。构成指数的债券检查既不能过频,如每周,因为这样耗费精力过大,也使投资者难以跟踪;但也不能过长,如6个月,因为这样无法反映新上市债券及不符合指数编制标准的债券变化,通常好的调整是每月末(或月初)调整一次。中国债券指数的复查和调整是每月月末一次,调整分为常规性调整和非常规性调整。常规性调整包括新上市债券加入,到期债券的剔除,在该月中,指数不加入或剔除任何债券。中国债券指数调整规定是,凡符合样本标准的新券上市第一个结算日在本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之前的债券都将纳入下月指数中。当债券不再满足到期日、流通数量、评级标准时,就从指数中剔除该债券。非常规性调整,又叫对某种事件的处理。指数有时不得不对如下一些事件进行随时处理:债券除息;现金流入的产生;已流通债券的增发或部分赎回;债券没有报价与出现异常价格;债券被暂停交易;债券违约等。对于这些事件若按常规性调整规则进行处理,显然会使指数反映过于迟缓和钝化。 3.关于债券持有过程中产生的现金流的处理。对构成指数的债券在持有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现金流该如何处理,有不同的方法:(1)计算时剔除所有收入;(2)将此类收入计入“现金类账户”,该账户没有利息或能赚取一定的利息;(3)对每次收到的债券利息进行再投资,并忽略各种交易费用;(4)对期间收回的现金,仍按最初的结构和权重进行再投资,并忽略交易费用。 以上各种处理方式都有其可取之处,并会在不同指数中派上用场,但都会面临或多或少的问题。比如当选择将收入计入“现金类账户”赚取一定的利息方式时,须选择和指定一个外部利率,如隔夜或3个月利率等,但这又有背于指数计算不受外部主观因素影响的基本原则;若选择(3)或(4)时,无论是将利息再投资至同一付息债券本身,还是按原结构和权重进行再投资,在目前债券不活跃情况下都会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中国债券指数对上述四种情况进行了论证,对利息的处理是采取了上述第(4)种的处理方式,即将利息按原来的权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 表二:中国债券指数计算标准 基期 2001年12月31日=100 权重 以发行量为权重进行市值加权并对单只债券品种对债券指数的贡献率进行流动性调整;随着样本中债券的加入和退出,权重结构相应调整 计算频率 每天 利息再投资 将利息按原来的权重投资于债券指数本身 指数样本券构成 可流通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 收益率曲线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公布的中国债券收益率曲线 跨市场债券价格处理 分指数取各自的结算行情和各个市场的流通量 取价与定价原则 价格选择遵循如下原则:价格选择要做到公开、透明、尊重市场,选择实际交易结算价以及做市商的双边报价,同时配合询价机制,模型推导放在最后。就同一工作日而言,由于指数每日只公布一次,因此选取日终全价。取价原则按如下1-4次序进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