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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权与财权看西部开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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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附图 中央政府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应以西部民众获益最大化,而又不超过当地承受能力为原则,如对高速公路、机场的建设应慎重,以免成为地方新的财政包袱。进行大江、大河治理,干线铁路、公路建设,用有限财政资金更好地服务于西部民众。如果盲目追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的高、新,就会既超过地方政府承受能力,又造成浪费。如在西部建设的不少支线机场耗资巨大,使用效率较低,造成与其它交通设施的重复建设,又形成新的国企亏损情况。 总之,中央政府的制度援助和财政援助应很好地降低西部地区民众税费负担。切断地方政府对微观主体的经济剩余掠取途径,分解微观主体承担的公共品供给成本,让西部落后地区以较低成本、价格,消费政府良好公共服务和公共品。轻徭薄赋,逐步消除经济贫困状态,利用差别税收效应,吸引区外资金流入,推动经济起飞,走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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