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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2007年人口计生工作总结及2008年工作思路 | ||||
(三)抓流出人口计生管理,堵塞超生漏洞 为解决好对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制订了7项加强流出人口管理的制度,一是包户干部逐月汇报制度。镇(街道)、村(居)干部每月28日前将包干范围内育龄变动情况、外出人员落实查环查孕和节育措施情况、已婚育龄妇女生育情况、流出人员流入地点变动情况等向各村(居)计生办汇报,各村(居)计生办每月30日向镇(街道)计生办汇报。二是外出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每个外出人员由包户干部跟踪,落实“六个一”,即: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明确一个可靠的联系人,办理一份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生育服务证》,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每季寄回一份有效计划生育证明,建立一份计划生育档案。镇(街道)、村(居)计生办按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外出人员的计划生育档案资料,积极应用信息指导工作。三是信息反馈制度。镇(街道)计生办落实专人逐日登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将流入地通报的情况当天通报到各村(居),由各村(居)包户干部调查核实,5天内将调查核实情况上报镇(街道)计生办,镇(街道)计生办在接到调查核实情况后当天反馈给流入地,确保信息反馈率100%。各镇(街道)逐月将流入地通报的情况及信息反馈情况上报区人口计生局,作为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四是及时落实节育措施和查环查孕制度。以创“两无”为载体,狠抓节育措施落实,对外出应落实节育措施和查环查孕对象,由包户干部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通知本人,落实其亲属协助做思想教育工作,并通报流入地请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协助抓落实。对电话、信函及亲属做工作后仍不落实的人员,由镇(街道)包村(居)领导和包户干部一起前往流入地,继续做思想工作,并请流入地人口计生部门协助抓落实,提高节育措施及时率,控制政策外生育。五是送证上门制度。对拟外出人员由包户干部办理《婚育证明》或《生育服务证》,免费上门送证,服务到家,提高发证率,并通过送证上门了解其外出地点,以便今后联系和通报流入地。六是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把各部门综合治理外出人员计生管理情况作为年度计生兼职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不履行职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提醒注意或黄牌警告,实施“一票否决”。 (四)抓计生新机制建设,提升计生工作水平 一是推进层级动态管理责任新机制建设。首先是严格责任追究,兑现奖罚措施。我们对2006年度考核受“提醒注意”的村(居)主要领导、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镇(街道)挂钩包村(居)的领导和机关干部给予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提拔使用的惩罚,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分管领导每人扣发约6000-7000元的一年工资补贴;对全区综合考评排名最后的2个镇(街道)计生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由于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奖惩措施的兑现,在全区各级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形成计生工作人人有责的局面。其次是建立末位预警,适时问责机制。在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过程中,我们紧紧“盯住”不落实的事,建立末位预警机制,及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警告,便他们树立危机感,自觉抓好人口计生工作。集中服务活动中,我们对镇(街道)完成集中服务活动任务的情况实行量化计分,末位通报制度。将每次集中服务活动进行量化计分,按集中服务活动下达的各项任务设定标准分值,每天根据完成任务的进度量化计分,排定名次,并在全区通报。同时对排名最后的镇(街道)制订一系列警告处理制度,并兑现处理。建立人口出生情况预警通报制度,今年来,我们已对7个村(居)预警通报,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推进综合治理新机制建设。为落实区人口计生兼职单位职责,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专门发出了《关于区人口计生局兼职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通知》,对人区口计生兼职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考评,对经考评综合治理效果显著的,由区委、区政府给予通报表扬;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分工或本单位及其直属单位有违法生育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由区委、区政府给予“提醒注意”或“黄牌警告”,并对受“提醒注意”的单位和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理领导作出相应处理,通过综合考评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2006年度,通过组织考核,对积极履行兼职单位职责的8个人口计生兼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履行职责较差的1个计生兼职单位给予“提醒注意”的处理。 三是推进计生利益导向新机制建设。为切实解决好“生多生少不一样”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区直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纷纷制订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实施办法,对农村纯二女户结扎和独生子女家庭升学照顾、计生低保救济、生殖保健服务、就医、经商、务工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并切实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潮南区计划生育家庭优惠奖励暂行办法,以优惠政策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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