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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其次是对农民工“平安健康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再者是县政府印发了适应农民工特点的医疗和工伤保险办法(_政办发[2006]111号和112号)。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遵循“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并按本县特困企业标准单建统筹基金,不划分个人帐户,只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行业类别进行缴费,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享受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截止12月底,全县共有1850名农民工参加了医疗及工伤保险。
四是解决农电工参保问题。农村电工常年工作在条件艰苦的农村第一线,从事着电力设施的维护、架线等辛苦的工作,为确保农村电工医疗保险待遇得到应有的落实。今年我们与县供电局协调,建立农电工参保制度,将全县230名乡村农电工全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系列,同时是为他们建立大病救助,最高保障额可达10万元,仅今年上半年就有6名农电工享受了医保待遇,报销费用1.3万元;五是解决下岗失业人员续保问题,今年我们与县就业局协调,由县就业局统一牵头,办理了一批下岗失业人员续保,使这些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截止12月底,共为235名断保人员办理了医保接续手续。
2、完善政策。促进工伤保险规范化管理。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我们在抓好工伤保险扩面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的各项政策和制度建设,促进工伤保险管理规范化。我们一是建立工伤保险应急处理机制,做到迅速救治,对接到参保单位的工伤事故报告,我们在第一时间与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医疗机构联系,为受伤职工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伤者及时治疗;二是完善工伤认定办法,做到及时认定。在安排好伤者急救工作后,我们将及时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是否属于工伤事故快速及时做出认定,我们在认定中坚持做到公正、科学、透明,确保认定工作规范化;三是简化程序,及时报销工伤事故费用;四是出台工伤保险事故奖励办法(_劳社字[2006]57号),用奖励机制促使用人单位减少工伤事故;五是出台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办法,为农民工进城务工工伤事故提供医疗保障。今年以来,我们共为151名因工伤残人员核销工伤费用57万元,受到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的高度赞誉。
3、加强管理,正确协调医、患、保三方利益关系。今年是我们确定规范管理年,为了保证医疗保险制度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我们加强对医、患、保三方利益关系的规范,一是继续强化“三二一”管理。在目录管理上,总结以前工作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以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新申报的诊疗项目,严格报批,科学论证,疗效不确切的严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协议,细化协议内容,加强各项指标的宏观管理,大大降低统筹基金的支付压力。今年各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分担费用87万元;二是建立定点医疗费用信息公布制度。我们将全县25家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信息,包括每月住院总费用、住院人次、人均费用、平均床日等通过新闻媒体一一公布于众,扩大了参保职工的知情权、选择权,便于职工正确选择适合的医院看病就诊。另一方面也促使医院加大自身的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降低费用标准,以吸引参保患者。三是严格把好医保住院审批关、转诊关,我们专门出台《_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管理流程》,对住院病人制定了严格的管理程序,杜绝不符合医保住院规定的现象发生。四是继续抓好医保稽查工作,突出面上监控与点上检查相结合,我们医保稽查人员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重点加强个人帐户稽核,防止变相购物;加强住院稽核,看是否做到:证与人、人与病、病与药、药与人、单与费相符;加强异地就医稽核,同时开通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构建医保立体式的稽查网络,有效控制违规住院现象上升的势头,今年我们共查处冒名住院3人,挂床住院18人,为医保基金避免经济损失8万元。四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我们积极协调县药监、物价、工商等部门就参保职工关心的药品质量、价格等问题开展执法检查,确保参保职工用上“放心药”、“廉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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