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网站首页 | 范文大全 | 市场营销 | 文案下载 | 猎讯范文 | 猎讯军情 | 网站地图 | 我要留言 | | |
|
||||
| 基层工商所行政执法现状剖析 | ||||
|
1.有的文书没有执法人员的签名; 2.有的案件当事人在文书上不签字,只按手印; 3.有的询问笔录修改过后不要求当事人签名; 4.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收据上的当事人不一致; 5.收集的证据没有提供人签字,证据来源不清; 6.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内容过于简单,不反映违法事实和违法现场涉案物品的数量、质量和状态; 7.复议期间和复议机关交代不准确等。 上述三种现象的发生和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工商所的执法工作,虽然近三年来,我市基层工商所在执法办案的数量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每年工商所办理的案件占案件总量的百分比达到了%,但大案要案很少,万元以上的案件比率只有%。究其原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工商所缺少综合执法人员。现有的不少执法人员以前从事的是个体或企业专管工作,大多没有系统涉猎过执法知识,这就导致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执法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等专业知识,因此,这一部分人在办案过程中往往问题不断。[1][2][3][4]下一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