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更新日期: 2008-7-24 8:34:26 |
文件大小: 7 K |
|
文案类别:  |
文案页数: 6页 |
| 下载次数: 本日: 本周: 本月: 总计: |
| 文案添加: 审核:成年人 录入:成年人 |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准则的趋同更近了一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另一方面,其巨大的变化给传统的会计模式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公允价值的应用就是其中一例。在38项会计准则中,有近50%的准则要求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无疑成为了新会计准则实施中的焦点之一。 一、公允价值的含义 IASC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GAAP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非清算交易中,自愿交易的双方购买或销售一项资产的现时价值;负债的公允价值是在非清算交易中,自愿交易的双方发生或偿付一项债务的现时价值。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双方在当前的交易(而不是被迫清算或销售)中,自愿购买(或承担)或出售(或清偿)一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被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与其他国家对于公允价值的定义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公平交易”、“熟悉情况”、“双方自愿”是公允价值确认的共同基础,同时也是确认公允价值的标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