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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日期: 2008-7-22 9:3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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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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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盈余管理及会计准则的含义 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内外经济学界和会计学界广泛研究的课题。权威的定义有美国会计学家雪普提出的,盈余管理实际上是旨在有目的地干预对外财务报告的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该定义突出了盈余管理的出发点是私人利益的满足。另外,美国学者保罗·M·希利和詹姆斯·M·瓦伦从经济收益观和信息观两个角度来定义管理也具有代表性,盈余管理是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者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数字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该定义突出了盈余管理更多的是同时注重会计数据的信号作用和经济收益的驱动作用。 会计准则,是指规范财务会计信息生产和传输的标准。广义地看,凡是用于规范财务会计信息生成的标准,都应该成为会计准则。在我国,它不仅包括由财政部颁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还应包括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对财务信息生成的各种规定。但为方便系统讨论,本文仅指我国强制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 在制约盈余管理的众多因素中,会计准则是最为关键的因素。会计准则是技术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结合,它不仅是一种技术性的规范手段,更具有经济后果。会计准则具有约束功能和剩余选择权两方面的特性,在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会计准则的特殊性质和功能,才能找到会计准则在盈余管理治理中的有效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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